宋律师
4006686166
浙江杭州
宋律师,刑事会见律师,现执业于 ,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死缓的限制减刑应当如何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二条;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第三条;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第四条;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对被告人限制减刑。
第五条;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对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后没有上诉、抗诉的案件,认为应当改判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被告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七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所作的限制减刑决定,应当在判决书主文部分单独作为一项予以宣告。
第八条;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的其他事项,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大家看完本文之后,我们需要了解清楚死缓在限制减刑上的理解是怎么回事,才能清楚法律对于被判死缓的罪犯是怎么进行规定的。这对于罪犯有很大的影响,需要大家通过本文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肇事逃逸死刑吗
肇事逃逸没有死刑的量刑,这个情况严重的也只是从重处罚。
交通肇事罪没有死刑,即使撞死一万人,也不会判死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交通肇事逃逸这种情况,判处死刑是基本没有可能的,因为这个远远不够达成实现的标准,交通肇事逃逸是在交通肇事行为上面再从重处罚的,而交通肇事罪判的刑罚并不是很严重,远远没有达到判处死刑的标准,顶多就是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